| 用人单位 | 陕西蓝深特种树脂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 | 陕西蓝深特种树脂有限公司陕西蓝深吸附树脂及新型吸附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 建设地点 | 陕西省蒲城县渭南经开区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建设项目所在三车间西侧 | ||||||||||
| 企业联系人 | 王子峰 | ||||||||||
| 项目组人员名单 | 李镜镜、乔军霞 | ||||||||||
| 评价结论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方案》及相关图纸、文件等资料,通过对企业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办法及职业病危害程度分析,对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分析及评价。 ⑴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⑵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⑶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对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了描述,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如若按照补充的防护措施,在设计中完善,则职业病危害防护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⑷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设单位个体防护用品基本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要求。如若在项目正式投产时各类防护用品发放到位并正确配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1.职业危害的关键控制点 结合工程分析及类比检测结果,确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及关键控制岗位见表8-1。 表1-1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
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预计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运行后若能落实《项目方案》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并对本报告中补充和建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完善,则在正式投入运营后职业病危害可以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因此,陕西蓝深特种树脂有限公司陕西蓝深吸附树脂及新型吸附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后,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可行。该建设项目的设立符合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的条件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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